1. 首頁
  2. 資訊
  3. 政策
  4. 泉州市新能源汽車地方財政補助開始申報 截至12月31日

泉州市新能源汽車地方財政補助開始申報 截至12月31日

泉州網(wǎng)

為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近日,泉州市下發(fā)了《關于組織申報2016年度泉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地方財政補助的通知》,對符合條件的新能源汽車給予補助。申報者應于2016年12月31日前向縣(市、區(qū))經(jīng)信部門提交報備資料。

泉州市新能源汽車地方財政補助開始申報 截至12月31日

補助車型

根據(jù)《通知》,補助車型為列入工業(yè)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并享受中央財政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資金補助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

補助對象

此次補助對象為2016年度在本市新購置并在我市完成注冊上牌新能源非公交汽車的個人或機構消費者。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市之外注冊登記后轉(zhuǎn)入本市注冊登記的,以及以財政性資金購買新能源汽車的,不予補助。

補助方式

根據(jù)《通知》,新能源汽車整車生產(chǎn)企業(yè)或銷售機構按扣除中央、地方補助金額后的價格與消費者結算,獲得中央財政補助后申請泉州市2016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地方財政補助(以下簡稱地方補助,含省級財政資金)。地方補助撥付給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nèi)的整車生產(chǎn)企業(yè)或銷售機構,非本市整車生產(chǎn)企業(yè)應在本市設立銷售機構或授權委托本市銷售機構銷售其新能源汽車產(chǎn)品,地方補助撥付到其在本市設立或授權的汽車銷售機構。

補助標準

地方新能源汽車補助標準為2016年中央財政補助標準的80%,且中央和地方財政補助的總額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含中央和地方補助金額的價格,機動車銷售發(fā)票價格應含地方補助金額)的70%,如超過車輛價格70%的,按車輛銷售價格的70%扣除中央財政補助金額后確定地方補助金額。

我市配套補助資金由市、縣(按銷售企業(yè)或機構所在地)兩級財政按1:3的比例承擔。新能源汽車生產(chǎn)企業(yè)、銷售機構應及時向消費者公布新能源汽車銷售的市場指導價以及該款產(chǎn)品可享受的中央和地方財政補助資金的金額。

申報方式

補助資金申報采取書面申報與網(wǎng)絡申報相結合的申報方式。申報單可位登陸泉州市經(jīng)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網(wǎng)站(www.sjw.fjqz.gov.cn)通知公告欄下載通知文件及相關附件,申報材料包括購車合同復印件、車輛上完牌后相片等。

此外,享受地方財政補助的新能源汽車,自在本市初次登記之日起2年內(nèi),所有權不得向市外用戶轉(zhuǎn)讓。

來源:泉州網(wǎng)

本文地址:http://autopag.com/news/zhengce/46664

返回第一電動網(wǎng)首頁 >

收藏
63
  • 分享到:
發(fā)表評論
新聞推薦
第一電動網(wǎng)官方微信

反饋和建議 在線回復

您的詢價信息
已經(jīng)成功提交我們稍后會聯(lián)系您進行報價!

第一電動網(wǎng)
Hello worl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