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廣州市交委官網發(fā)布《廣州市交通委員會關于加快新能源出租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提出至2022年底全市巡游出租車基本實現(xiàn)全面新能源化。該意見稿正公開征求社會公眾的意見,意見反饋的截止時間為2月28日。
意見稿要求,2018年起廣州市各出租車企業(yè)更新或新增的巡游出租車中,純電動汽車比例不低于75%,且逐年提高5個百分點,其余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車。至2022年底,廣州市巡游出租車基本實現(xiàn)全面新能源化。
意見稿還要求,更新或新增的新能源出租車必須符合兩大要求。一是納入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的車型;二是屬三廂車型的純電動出租車,車身長度不小于4.60米,或軸距不小于2.65米;屬兩廂車型的純電動出租車,車身長度不小于4.30米,或軸距不小于2.55米。
對不符合上述條件要求的企業(yè)和車輛,相關部門將不予辦理出租車營運證。
廣州市交通委員會關于加快新能源出租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各相關單位:
根據(jù)《廣州市出租汽車客運管理條例》中車輛要“符合國家關于使用清潔能源的要求”的規(guī)定,以及《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實施意見》(粵府辦〔2016〕23號)、《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廣州市新能源汽車發(fā)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穗府辦函〔2017〕263號)等文件精神,為加快新能源出租車推廣應用工作,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8年起廣州市各出租車企業(yè)更新或新增的巡游出租車中,純電動汽車比例不低于75%,且逐年提高5個百分點,其余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車。至2022年底,廣州市巡游出租車基本實現(xiàn)全面新能源化。
二、凡更新、新增的新能源出租車必須符合以下規(guī)定:
(一)納入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的車型。
(二)屬三廂車型的純電動出租車,車身長度不小于4.60米,或軸距不小于2.65米;屬兩廂車型的純電動出租車,車身長度不小于4.30米,或軸距不小于2.55米。
三、市和各相關區(qū)交通部門要根據(jù)政府扶持政策,協(xié)助各出租車企業(yè)做好國家、省、市新能源出租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資金的申請和劃撥等相關工作。
四、對不符合第一、二點條件要求的企業(yè)和車輛,將不予辦理出租車營運證。
五、本通知未盡事宜,按照廣州市出租車車輛技術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此前有關文件規(guī)定與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為準。
六、本通知自2018年××月1日起實施(約印發(fā)之日起兩個月實施)。
廣州市交通委員會辦公室
2018年2月13日印發(fā)
來源:第一電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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